第(2/3)页 入院记录虽然对原告不利,但是病史上的记录还是可以用一下的,而且病史上的记录是无关第三人说的,老律师琢磨着这个无关第三人的话应该比原告自圆其说要可信的多,法官多半会相信。 “原告摔伤时,有其他人在场吗?”女法官看向老律师。 “没有,当时宿舍内只有原告一人。原告摔伤后呼救,是隔壁的两位同事跑过来给急救中心打电话后来了辆救护车将原告拉走的,当时是那两位同事跟着一起去的医院。”老律师道。 “也就是说事发当时宿舍内只有原告一人,没有人看到原告是怎么摔伤的,是这样吗?”女法官道。 “是的。”老律师道。 “是这样吗?被告!”女法官看向王川。 “是这样,当时只有原告一个人在宿舍。隔壁的两名员工也是听原告说的他从梯子上滑落摔伤,并未亲眼看到。”王川道。 他心中暗笑:入院记录是病人(也就是原告)自己说的,而病史是隔壁的两位同事听原告说的,这两份证据一比较,再加上原告不敢承认枕部有伤的事实,最接近真相的是那个可想而知。 “原告被送去医院时意识是否清楚?”女法官看向原告席的老律师。 “清楚!意识清楚!”老律师道。 他真想说原告被摔晕了,意识不清楚,但是不清楚原告在宿舍怎么呼救,又是如何配合医生做的入院记录?显然无法自圆其说。再说了只要法官找那两位员工一问,这事就全明白了,还是老老实实说吧。 …… 当王川从法庭内走出来时,已经过了一点半了。这个庭从早上九点开始,一直开到下午一点半,最后出门时,王川的肚子都咕咕叫了。 女法官最后确定实地勘查的时间为隔天的下午两点,双方律师都同意法官的时间安排。 王川让贺彬先找个饭馆吃饭,坐在车上王川给zj一局法务部总经理常兴岳打去了电话,将开庭情况告诉他,并让他安排人配合下法官后天下午的宿舍现场勘查。后者表示会安排小胡对接此事。 下午回到律所,王川迎面正好看到付紫文,想起了之前投资的那个潘二师兄的粤省不良资产项目。 第(2/3)页